招聘 · 职场
试用期与转正示例/演示
试用期是双向考察期,也是权益最容易模糊的阶段。这篇讲规则与注意事项,具体以劳动合同与当地规定为准。
基本规则
| 项目 | 常见规定 |
|---|---|
| 期限 | 与合同期限挂钩,有法定上限 |
| 薪资 | 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或合同约定工资的一定比例,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|
| 社保 | 试用期内应依法缴纳 |
| 解除 | 用人单位解除需说明理由(如不符合录用条件) |
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长度有法定对应关系,超长试用期不合规。
入职前核对
- 录用条件是否书面化(转正标准写清楚)
- 试用期时长与薪资比例写进合同
- 社保公积金起始月份与基数
- 试用期是否计入合同期限
试用期内该做什么
- 主动对齐目标:第一周问清"三个月后怎样算合格"
- 留下产出记录:周报、交付物、反馈记录都是转正依据
- 建立协作关系:跨部门关键人认识一遍,后面办事快
常见坑
- 口头承诺转正条件,事后以"不符录用条件"解除
- 试用期不缴社保(不合规)
- 反复延长试用期(有法律限制)
- 试用期离职被要求赔付"培训费"(需有真实专项培训与约定)
结论:把转正标准与期限写进合同,试用期内主动对齐目标并留痕。本站职位可在线投递,薪资区间公开。